工信廳信發(fā)函〔2022〕24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xù)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7〕40號),根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信軟〔2019〕63號,以下稱《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我部將在適度新增、總量控制的前提下,組織開展2022年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請各地結合產業(yè)發(fā)展情況,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組織有意愿申報的城市系統(tǒng)梳理和總結近年來擴大升級信息消費的工作進展、成效及下一步計劃,在綜合型或特色型信息消費示范城市類別中選擇其一,按照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申報表、申報書模板(見附件)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二、報送流程及后續(xù)工作安排
(一)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10月31日前報送申報城市相關材料。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材料可直接向我部報送,其他城市須通過省級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我部報送。
(二)材料紙質件以EMS方式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qū)萬壽路27號院8號樓(李盈錦010-68205962),郵編:100846。電子版材料發(fā)送至zhangyifu@miit.gov.cn。
(三)我部將對各申報城市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組織專家評審、現場答辯,經公示后確定結果。
附件:
辦公廳
2022年9月23日
(聯(lián)系人及電話:王秋野010-6803287418001327720張毅夫010-6820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