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發(fā)布應急管理部重點科技計劃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應急廳〔2024〕14號
國家消防救援局、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中國地震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部機關各司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部所屬事業(yè)單位,各有關單位:
應急管理部重點科技計劃面向自然災害、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方面的科技需求,聚焦應急管理事業(yè)改革發(fā)展中的難點、熱點和“卡脖子”問題,重點支持應急管理重大基礎理論研究、關鍵核心技術研發(fā)、先進適用裝備研制等。根據《應急管理部科技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組織管理相關要求,應急管理部組織制定了應急管理部重點科技計劃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現(xiàn)予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流程
1.符合《應急管理部科技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的申報單位,可根據申報指南方向進行申報。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申報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并滿足考核指標要求。
2.項目申報單位通過應急管理部科技支撐管理系統(tǒng)(https://aqjg.mem.gov.cn/zdsys/,以下簡稱科技支撐管理系統(tǒng))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相關申報文件格式見科技支撐管理系統(tǒng)。
3.項目申報單位按照項目推薦要求向推薦單位提出申請,經推薦單位審核同意后,由推薦單位通過科技支撐管理系統(tǒng)提交推薦意見。
二、項目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強科研實力和研發(fā)條件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事業(yè)單位等。
2.申報單位運行管理規(guī)范、信用良好,擁有相關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能夠落實項目研究和示范經費,具備所申請項目的組織實施能力和保障條件。
3.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牽頭申報單位在職人員,應具備良好的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項目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項目主要成員申報的項目總數(shù)不超過2個。
4.多個單位聯(lián)合申報時,應明確項目牽頭單位并事先以書面協(xié)議形式約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聯(lián)合申報單位一般不超過5家。
5.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
6.項目實施所需的研究和示范經費由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多渠道自籌。鼓勵有條件的推薦單位為項目實施提供政策、經費等方面的支持,協(xié)調推動項目成果在其負責業(yè)務領域的應用示范和推廣。
三、項目推薦要求
1.推薦單位包括國家消防救援局、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中國地震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部機關各司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2.項目推薦按照屬地或歸口管理原則,由申報單位向推薦單位提出申請,推薦單位審核同意后按要求進行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
3.申報指南方向中已明確推薦單位的,須由相應的推薦單位進行推薦。申報指南方向中未明確推薦單位的,應急管理部所屬事業(yè)單位牽頭申報可不需要推薦單位,其他單位申報均需通過相關推薦單位進行推薦。
四、具體申報方式
1.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科技支撐管理系統(tǒng)進行網上填報,須提交《應急管理部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申報單位事業(yè)法人證書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保障條件承諾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應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xù)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4年4月22日8:00至5月21日17:00.
2.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24年5月24日17:00前通過科技支撐管理系統(tǒng)逐項確認推薦項目,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3.技術咨詢電話:
15110253759.
4.業(yè)務咨詢電話:
010-84651661.010-89296396.
附件: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4年4月10日